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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吳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

一、 徵聘職級:編制內專任助理教授(以上)之師資
  1. 本校初聘之編制內專任教師應暫時先以專案教師約聘,俾於正式聘任前予以適當評估。但擬聘任教師已具有優秀學術成就者,得不受此限。
  2. 專案教師符合學系評量標準及相關條件後,自次學期起恢復為編制內專任教師。
  3. 為協助專案教師盡速恢復為編制內專任教師,本校專案教師得申請減授基本授課時數2小時(減授後助理教授之基本授課時數為每週7小時),請參閱網址:https://web-ch.scu.edu.tw/storage/app/uploads/public/670/13a/4af/67013a4af22a0370534871.pdf
  4. 本校專案教師聘任辦法請參閱網址:http://www.scu.edu.tw/personel/rules/rule77.pdf
  5. 本校所提供之教師獎勵彙整表:https://web-ch.scu.edu.tw/personnel/file/13648/15714
二、 預計起聘時間:115學年度第1學期(115年8月1日)
三、 徵聘員額:1~2名
四、 應徵資格:具國內外大學資訊管理或資訊科技相關背景之博士學位
五、 需求專長:具有資訊管理或資訊科技相關領域專長,可教授人工智慧相關課程者優先考慮。
六、 檢附資料
  1. 個人履歷表(含照片及自傳)
  2. 大學以上學歷證書及歷年成績單影本(持國外學歷者需經駐外單位驗證,尚未取得博士畢業證書,請提供口試通過後證明書或請指導教授提出能於起聘前畢業之證明)
  3. 近五年內學術著作清單及代表著作抽印本或影本至多五篇
  4. 三門可任教科目及其授課內容大綱(不限本系現有課程,以人工智慧相關課程優先考慮)
  5. 推薦信二封(具副教授證書以上者免附)
  6. 具英文授課能力之相關佐證証明
  7. 其他有助於審查之資料,如教師證書影本、專利、計畫、獲獎資料、產學相關經驗、證照證明等。非本國籍教師請檢附具中文授課能力之證明。
七、 繳交方式:請繳交紙本及電子檔各一份。
  • 紙本郵寄地址:請以掛號方式寄至「100006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56號東吳大學資訊管理學系  黃心怡主任」(請註明應徵教職,應徵資料恕不退還,通過初審者另行通知面談)。
  • 電子檔:請彙整後Email至黃心怡主任(hyhung@scu.edu.tw)及李雪真秘書(jenny@scu.edu.tw),主旨請用「應徵東吳大學資管系教職」。
八、 截止日期:115年3月2日。
  • 電子檔請於截止日前寄送,紙本資料郵戳為憑。
九、 聯絡人:李雪真秘書
  • 電話:(02) 2311-1531分機2801 
  • Email:jenny@scu.edu.tw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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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聘公告1141120.pdf